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在享受医疗保障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对现行政策中涉及大学生缴费标准及门诊统筹的部分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
一、政策调整的内容
1、大学生每人每年缴纳医保费由60元调整为20元,初次参保另缴纳制卡工本费10元。
2、大学生参保需一次性缴纳其参保年度至毕业年度的全部医保费。
3、大学生参保后,其个人缴纳的医保费全额返还给所在高校,作为门诊统筹基金,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作下年使用。
4、根据参保学生人数情况,由学校制定门诊就医管理规定,让参保学生在定点门诊就医能享受报销的待遇(具体报销比例和最高标准待定)。
二、大学生参保须知
1、新参保大学生需提供的材料:4张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填写登记表1张,各学院按参保学生数量统一到门诊部领取《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表》。
为减少录入过程中人为因素产生的错误,各学院应以班为单位认真填写《河北医科大学在校大学生参保名单》,确保每名参保大学生参保资料准确无误后,用电子版的形式报到门诊部大学生医保办公室。
2、已参保的大学生如果打算续费,可到所在学院报名,一次性缴纳至毕业年度的全部医保费,由二级学院到门诊部大学生医保办公室统一办理。
3、在石家庄其它社区已经参保的大学生,应到原参保社区办理迁出手续,再到门诊部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办理迁入手续,否则无法重复参保。
4、填表注意事项
1)用碳素笔正楷书写,不得有错。
2)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户籍所在地、具体地址、居住详细地址和邮编要填写实际地址;户口迁入学校的,统一填写学校的地址。户口性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城镇或农村)。户籍、居住地应填写到街道、社区、楼号、单元号、房间号。
3)身份类别为:在校大学生。
4)学生预计毕业时间为实际毕业时间。
5)河北医科大学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代码:
名称: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参保学生所在校区,校本部的学生填河北医科大学门诊部(校本部代码503),西校区的学生填河北医科大学门诊部(西校区代码533)。门诊就医时只能到所在校区门诊。
6)监护人或赡养人可不填写,但要填上联系电话(区号+家庭电话和移动电话)。
7)参保人(签字)一栏填上自己的名字。
河北医科大学门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