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等相关单位:
按照学校第四教学楼搬迁的工作部署,请相关搬迁部门、单位科学规划,认真盘点,细化节奏,倒排工期,于12月24日前将拟报废固定资产材料报国资处。
联系人:刘亚坤
电话:86265508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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