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关于2020年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2020.07.10
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273号)精神及校历安排,现就我校2020年暑期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秋季学期9月1日开始上课,在校生于8月31日返校报到,2020级新生于9月12、13日报到。
2.校区教职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从7月13日至8月27日倒班轮休,8月28日正式上班。
3.校区处级干部放假第一周及开学前一周在岗工作。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放假期间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要围绕2020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谋划、全力推动,提前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开学后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尤其要统筹做好学生返校和迎新准备工作。
2.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避免参加集体性和聚集性活动,减少不必要外出。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关心和管理,掌握其身体健康状况和所在位置等基本信息,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和各类统计报送工作。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学生和教职工每天按时如实上报疫情防控个人信息。
3.各部门、单位放假前要认真组织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广泛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意识。学生工作部门要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升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4.加强暑期防汛工作。各部门和二级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防汛工作;后勤部门准备好必要的防汛物资;学校成立暑期防汛指挥部和中山校区、建华校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防汛工作。
5.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学校总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校领导轮流在岗带班。各部门、单位自行安排好值班工作,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信息渠道畅通,做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各部门、单位值班表于7月10日前分别报学校办公室和安全工作处。
6.假期处级干部离石外出要按照《河北医科大学处级以上干部请假规定》办理。校区教职工离开本市要报本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批准。
7.各医院、科技总公司自行安排放假事宜。
附件 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暑期防汛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名单.doc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