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01.27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团省委决定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我校科协根据推荐要求,由专家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评审,确定推荐1—3名候选人至河北省评审委员会。经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河北省评审委员会评审,择优提名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15名。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提名。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推荐人选的科技成果应以在省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推荐人选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拟推荐的候选人,由市科协负责组织上报。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提名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五)被推荐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被推荐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七)被推荐人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应对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八)被推荐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
四、推荐材料要求
被推荐人材料:
1.《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原件一式5份。所在单位提名意见中需对被推荐人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提名渠道提名意见栏填写推荐单位意见,需对被推荐人在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学风道德等方面作出评价。提名表简单装订即可,无需胶装。
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3.有关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为便于评审,上述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3册上报。所有上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等表格见附件,或可从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www.hbast.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截止时间
请各申报人于2022年2月1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学校科学技术处。
五、联系方式
(一)河北医科大学科学技术处
联 系 人:刘 扬
联系电话:0311-86266225
电子邮箱:kjly567@163.com
(二)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河北省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任 艺 王立娜 陆 松
联系电话:(0311)86069321 86045868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西大街73号省科协625室
邮 编:050011
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