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新校区公共教学楼(A、B座)建设项目工程跟踪审计比选公告
2023.09.14
1.比选条件
河北医科大学新校区公共教学楼(A、B座)建设项目工程跟踪审计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 河北医科大学。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新校区公共教学楼(A、B座)建设项目工程跟踪审计
2.1.2项目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4服务周期:自签订审计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范围内所有审计工作完成,出具正式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按照比选人要求提供并移交所有工程资料为止。
2.1.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人的有关要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此次比选活动。
3.1.3其他要求: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3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造价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至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层1418室,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获取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a.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书);b.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2日14:30,地点为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层1426大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医科大学校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河北医科大学
比选人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比选人联系方式:王老师 0311-86265543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代理机构联系人:聂帅鹏、刘震、智聪博 0311-86958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