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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课题管理合同

发布时间:2017-04-20 浏览次数:0

河北医科大学神经与血管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遵循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吸引广大科研工作人员进入开放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但为了严格实验室管理,加强学术交流,提高实验室科研水平和综合实力,非本实验室人员在实验室从事相关科研活动,需严格按照以下有关规定:

1.任何进入实验室的课题,必须向实验室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然后报实验室管理层讨论通过,经实验室主任认可,签定相关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并经培训后才能进实验室开展工作。

2.进实验室课题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工作台面上工作,不得占用其他工作台面,特殊需要者应通过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协商。

3.进实验室课题必须按申请书上所填写的进室研究人员、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来执行。如有变动应向实验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不得从事与申请课题无关的其他科研实验活动。不得从事放射性及其他危害实验室人员及环境安全的实验。

4.进实验室课题必须按申请时间使用实验室。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重新提交申请,经实验室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延长。课题结束后,应及时与实验室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离室手续。

5.根据课题的研究内容发表的论文、成果署名问题:在本室研究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通讯作者及单位需加入神经与血管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本室人员,研究时间在半年以上,研究人员中需加入本室人员,具体排名和人员由双方负责人共同协商。

 

申请人(学生/导师):                   

 

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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