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关于学生公寓等级认定结果的公示
2026.07.07
根据《河北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管理办法》(冀发改公价规[2026] 1号)和《关于做好全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冀教后[2026] 1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学生公寓等级认定委员会对中山校区和建华校区学生公寓等级进行了认定,相关认定结果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7日—7月13日,对以上认定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公寓等级认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86265507 86265987
河北医科大学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