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切实维护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利益,规范学校财务报销行为,杜绝假发票现象,从2016年1月1日起,凡单张发票金额超过500元的,请自行登录有关网站进行发票真伪查验(查验方法见附件),经查验后发票正常的,请在发票背面签注“发票已核”字样并签名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今后凡在检查中发现使用假发票的,由假发票使用人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发票查验真伪附件
财务处
2016年1月12日
版权所有:河北医科大学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邮编:050017 网站维护:河北医科大学网络中心
冀ICP备字050028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