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医科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冀医教〔2014〕51号)文件精神,经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学校审核排序,拟确定我校73名学生具有转专业资格,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可联系0311-86266104,86265544。
附件:河北医科大学2016级转专业学生公示名单
河北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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