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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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编报2019年度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1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冀教财函[2018]75号)、河北医科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修订)》(冀医校[2016]14号)、《河北医科大学项目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冀医校[2016]16号)及《河北医科大学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冀医校[2016]1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学校2019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19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讲求绩效,依法理财,厉行节约”。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在预算编制中要根据工作职责和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制定绩效目标,优化支出结构,精准筛选论证项目;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全面组织收入,统筹安排支出,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要切实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方针,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编制原则 

坚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总原则,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规划及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尽力使预算与学校当前实际情况相一致,与部门工作职能相适应,与学校的财力状况相匹配。收入预算编制应全面真实、积极稳妥,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全部纳入预算,严禁以收坐支,严禁收入分流和私设“小金库”;支出预算编制要坚持“紧运行、保重点、促发展、重绩效”的原则,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出预算要求硬化、刚性,对于没有预算的支出不予报销。

三、预算编制内容及要求

(一)收入预算

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结合本部门教育资源和资产占用情况,合理编制收入预算,做到不虚报,不漏报。

(二)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支出

由人事处根据人员相关政策和经费标准进行统一测算、财务处协助,各部门及单位负责提供测算依据及相关数据,尽可能的把人员经费做准做实。对于没有纳入预算的人员经费,原则上不予以发放,待有其合理来源收入时再予以解决。

2、日常公用及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1)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由人员定额和定额补助经费组成,人员定额由各部门根据2018年8月底在编教职员工数,按照1100元/人标准进行编制;定额补助经费由部门根据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其人员定额经费预算额度进行合理测算编报。

(2)专项业务经费预算由各部门根据2019年度事业发展和工作职责编报。编报时要充分考虑到与部门申报省级财政专项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

3、专项项目经费支出

根据学校项目库建设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和部门发展目标,认真规划2019年度项目预算。

为了提高项目经费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提升项目经费配置与执行绩效,有效落实学校发展战略布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早计划、早安排,特别是要严肃认真的考虑项目实施的规划、设计、场地、房屋等必要的前提条件,申报项目必须经主管或归口管理部门充分论证和认可,不允许出现项目申报后再落实实施基础条件的现象,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完整性。申报项目经学校遴选核批后,按轻重缓急排序后作为项目储备,纳入项目库管理。学校将施行常态化申报、动态化统筹的项目管理机制,只有申报并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学校才会考虑预算安排,否则不予安排。

特别注意的是,各部门原申报已入库但尚未安排预算资金的项目,如需要须在今年重新规划调整并按程序申报。

4、规范基本建设专项资金预算

对基建项目要核准年度预算支出,根据工程进度,分年度安排前期费用、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质保金等。对一般性跨年度项目,也要按照项目进度,分年安排预算资金。

5、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报送财务处之前必须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6、财务处根据各部门报送的预算进行归纳汇总,结合学校总体经费情况提出调整意见,经预算委员会审核及校党委审议批准后录入预算编报系统,上报省教育厅。

7、预算一经学校审议批准上报主管部门后,一律不得进行调整。各部门应提早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尤其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更应及早谋划,提前准备,确保项目执行进度。

四、预算编制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9年预算编报工作,强化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预算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预算编报要求,切忌夸大、虚报,请各部门落实专人,认真负责,确保预算内容完整、编报及时。

(二)各部门、各单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科学、清晰、可量化的设立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将与下一年度的部门项目预算安排挂钩,对绩效评价结果得分低或不及格的财政项目将核减或不安排预算。

(三)专项项目预算安排与上年度预算执行进度挂钩,财政部门对预算执行进度不达标的项目按照规定核减下一年度预算,各部门、各单位编制预算时要细化各项目的支出构成及测算标准与测算依据,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可执行性。

(四)2019年部门预算将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各部门要细化支出内容,按要求合理编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五)2019年预算一经上报,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能擅自变动支出内容,因此请各部门慎重、全面、合理的编制下年度预算,做到应报尽报,并按轻重缓急自行排序。

(六)2019年度经费预算仍实行网上申报,通过校园网点击财务处网站进入“预算系统”进行编制、上报。上报时间和内容:请各部门于8月20日前,在“预算系统”中上报纳入项目库管理的专项项目预算,项目纸质资料(需部门领导、归口管理部门领导和主管校领导签字)交至财务处513室;其他经费预算请于8月31日前上报。请各部门严格按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数据资料,财务汇总数据时将关闭预算系统,未按时上报的后果自负。

预算编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86265505或QQ群232397192进行反馈。

联系人:顾彦春

电  话:86266904   13931895199

 

                                                              财务处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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