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2019.11.29
各基层党委(总支部、直属支部),机关各部门、各二级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冀教政法〔2019〕49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2月1日(星期日)—12月7日(星期六)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三、工作安排
(一)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将开展宪法教育作为加强法治教育、培养法治意识的核心内容,健全和完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宪法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创新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形式
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增强师生员工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有机融入社团活动、主题班会、支部学习等,结合师生员工学习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宣传活动。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观看专题片、开展主题征文与主题漫画征集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
四、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和谐校园建设工作与师生员工法律需求,突出宣传重点,建设法治文化,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注重总结,加强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网站、微信等多种载体,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工作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典型做法、总作总结,请在12月12日前及时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电子邮箱为ydxcb@sina.com,联系电话为86265536。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