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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管理科

办公地点:后勤办公楼 201—203 电话 5517
主任 李志民
职责范围
在后勤管理处领导下,负责学校的房产管理工作。
1、根据《河北医科大学教职工分房条例》负责职工的住房分配和调整等管理工作。
2、负责单身职工的住房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公有住房的出售等房改工作。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存储、发放等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房屋、土地产权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房地产资料档案等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办公家具的采购、调配与发放工作。
7、协同教务处、学生处做好教室的管理工作。
8、努力完成学校和后勤管理处交办的工作。

 

                     最新更新: undefined, 2004-07-08 16:09
                          版权:河北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
                           电话:0311--6265507